第一千两百四十二章 世道啊
临近中秋,阳光和煦,在距离西湖景区不足两公里的一处老宅院落里,一个身材瘦小却精神矍铄的老人手执喷壶,叶片宽大的观叶植物上滚动着晶莹的水珠,阳光下的水珠漫射着七彩的光泽。这是他每天上午的必修课,就如同还未曾退休时每日上午要读舆情内参一般。他年过七旬,但看上去也就六十出头,尤其是眼角布满老人斑的眼睛,看待一切事物时均目光柔和,温润如玉。 这是一个历经世事后返璞归真的老人,所有人见他见一面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 收音机里传来唱腔跌宕婉转的越剧选段,老人也跟着一起咿咿呀呀哼起了名段《血手印》里的花园会,本是花旦唱腔,在老者略显沧桑的喉音里,居然另有一番别样滋味。 老宅的木门吱嘎一声被人推开,进来的是一个身着雪地迷彩色短袖的男子,平头国字脸,一身迷彩色,脚踏作战靴。见老者在院中浇花,男子面露恭敬之色:“先生,办妥了。” 老人笑了笑:“今秋的凉意来得比往年都早啊,看这白掌就知道了,才几天的工夫,就颓了精气神!木荆,帮我把那盆乒乓菊搬过来。” 木荆默默将院子角落的一盆长势极好的乒乓菊端到老人的面前,又退到老人身后,双手垂立,面色依旧恭敬。 老人从架子上取了剪刀,一边剪去杂叶一边道:“这人啊,就跟这花花草草一样,施了肥沃了土浇了水,精心伺候着,但也不定就长势极好,也有颓退败落的。摘了枯叶,去了病根,没准儿就有能活下来的机会。”说话的时候,老人笑着,仿佛真的是在谈论眼前绿意青葱的花草。 木荆仍旧没有出声,垂着眼帘,目不斜视,只是在老人剪去那泛黄的叶子时,眼皮轻微地跳动了一下。 良久,老人转身,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碧空,竟长长叹了口气:“这般阳光灿烂的日子,刮什么大风呢!” 木荆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吭声,今日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更无风。 “找到那个畜生了吗?”老人的面色突然多云转阴,提及“畜生”二字,更是双目中暗含杀气。 “还没有。”木荆将头埋得更低了。畜生指的是谁,他很清楚,那是上半辈子都活在老人阴影里的汤家公子。 老人笑了起来:“都说虎毒不食子,木荆,你会不会觉得我过于恶毒狠辣了?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下得去手?” “木荆不敢。”他不敢抬头与老人对视。 “只是不敢。”老人叹气,负手走到屋檐下,取下鸟笼,拎着木笼,驼着背,缓缓走向门外。 直到木门关上,木荆全身崩紧的肌肉这才慢慢松弛下来,都说伴君如伴虎,他摸了把早已经湿透的后背,颤抖着呼出一口气,他用腰带勒死胡文玉的时候也没有像这般紧张,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老人,他便像被念了紧箍咒一般。他不是行尸走肉,更不是没有感情的木头人。无论是汤力还是胡文玉,都曾经是这个小院落的常客。只是,他的命是这个叫汤林阳的老人给的,连名字都是汤老起的,除非什么时候他将自己的命收回去,或许到那个时候,他就解脱了。 木门外,是条青石板路,在如今的西湖已经很少见,老人踏着这条已经走了快一辈子的青石路,拎着鸟笼,微笑着缓步前行。 “汤部,又出来遛鸟!” “汤部,吃了没?” “汤部,好阵子没见小力回来看你了!” “汤部,得催小力生个孙子了!” 都是几十年的街坊邻居,多数是热情的老头儿老太太,都喜欢喊他一声“汤部”。 他也喜欢这些没事儿搬着竹椅板凳在小巷两旁晒太阳吹风纳凉的老头老太太叫他一声“汤部”,这是祖上留下的状元府第,传到他手里,也算是光宗耀祖了,至少在周边的街坊邻居眼里,这个毫无领导架子的老人,的的确确是汤家的一块里程碑。 他走到街口,那里有一处街心小园,小园中央是一处小小的八角亭,这是他遛鸟的目的地。四、五个遛鸟的老头都聚集在此地,几种不同的清脆鸟鸣凑在一起,每日都在这里上演一段奇特的交响乐。 八角亭里,几只鸟儿,几个老头儿相谈甚欢,见汤林阳拎着鸟笼过来,远远便打招呼:“汤部,今天来晚了些。” 他笑容可掬,脸上的皱纹仿佛盛开的秋菊:“伺候好了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才敢出来,在聊什么呢,这么热闹?” 那老头指了指对面面色不愉的老伙计,叹气道:“老林的那只鹦鹉,不知道怎的,从前天开始就说不了话了。” 汤林阳看向那面色惨淡的老人:“可惜了一只那么伶俐的鹦鹉!” 老头们聚在一起,多数是聊些家长里短的事情,每当这个时候,汤林阳只是笑眯眯地看着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很少说话,在别人问起自己的意见时,大多数也只是点头或摇头,极少像其他老人那般高谈阔论。 只在八角亭里待了半个钟头,他便开始拎着鸟笼往回走。沿着那条青石板路,走到离自家宅子还有十来米的时候,他会停下来,看看祖上传下来的四进院落,经历数百年,这些经历飘摇风雨的宅子又在自己手里重新焕发新生。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到木荆还在站在原地,点了点头:“老林的鹦鹉是你毒哑的?” 木荆低眉顺目:“是。那鸟儿太聒噪。” 汤林阳笑着摇了摇头:“就是会说‘贪官’两个字的鹦鹉而已,既然都下毒了,那便干脆毒死罢了。” 木荆忙道:“我今晚再去……” 汤林阳摇头轻笑:“一只鸟而已,无需再去爬那二十层楼。不过阿力的下落,你要抓紧了,他手里有证据。”老人的脸色说变就变,刚刚还如沐春风般,此刻却面若寒霜,“一定要把他手里的证据一起拿回来。” “是!”木荆如木偶一般,机械地回答道。 “还有个人,你马上要去处理了,本来还想留她一命的,现在看来,当初还是过于妇人之仁了。”将鸟笼挂在屋檐下,踏入二进院前,老人突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木荆一眼,“我知道不忍心对一个女人下手,只是如今是非常时期,我能信任的只有你了。另外,那些事情,暂时也先停一停,过了这个风头浪尖再说吧!”说完,老人便头也不回地进了二进院。 几片落叶从头顶的树上飘落,滑过的肩头,滑过他的雪地迷彩,落在那乒乓菊间。他望一眼天空,有些伤感。杀过很多人,处理过很多龌龊,但他有一个原则——不杀女人。 只是,他的这点可怜可笑的原则,在老人的眼里,连屁都不是。 他看了一眼走进二进院落的背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曾经在他眼中顶天立地的人也开始佝偻着身子了。 他叹了口气,命是别人的,脏了,还他便是。 踏着处处落叶翻飞的秋色,他开着那辆宝马X5在城里兜了无数个圈。这座城市的路,他早已经烂熟于胸,直到华灯初上,城市里到处亮起霓虹灯,他来到一处写字楼前。 他曾在这里蹲守了三个月,只为了监视一个在写字楼里工作的女子。 抛开一切立场不谈,这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原本在浙北算得家世显赫,贫困和坎坷这样的词离她十万八千里,可是曾经的辉煌,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她也不得不到这写字楼里,用劳动换取原先不屑一顾的报酬。 他知道,这女子去过京城,她要伸冤,可是一次又一次被人带回浙北,直到她唯一的弟弟也双腿折断卧床不起,她才终于放弃了一次比一次艰难的京城之行。 认命。 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仍活在这世界的,不过一具皮囊,一具行尸走肉。 从那时候开始,他没事便在这写字楼下远远地看着她,他觉得她和自己很像,至少都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他看了看手表,这个时间,应该是那女子马上下班的时刻。果然,写字楼的台阶上准时出现了那个急匆匆赶向地铁站的女子。 那是一个略施粉黛的年轻姑娘,二十来岁,扎着马尾辫,职业装,下了台阶,她从包里取出一双平底鞋,将脚上的高跟换下来放进包里——她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帮弟弟翻身,因为家中只剩下自己和弟弟,其余的,死的死,进监狱的进监狱。 这是一个不公的世道,至少她是这么觉得的。但她已经没有那么时间和精力来思考人生的不公,因为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弟弟,她连睡觉每天都只能睡四个小时,哪有什么精力去思考这个世道到底如何了。 她并没有注意,走进地铁站的时候,一个一身雪地迷彩色的男子,也沿阶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