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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零六十一章 好咧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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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微寒,却寒不过人心。

    微弱的夜色下,那人面若冰霜,唇角却勾起一个诡异的笑弧。

    这一刻,他已经等了很多年了。

    他微微抬起头,闭上了眼睛,伸臂展开五指,仿佛在感受着吹过指缝间的夜风。

    在那个秋日的夜晚,回到村庄,看到满地老弱妇孺的尸体时,这刮着这样的秋风。

    他陡然睁眼,看向缓缓戴上拳套的朱瑾瑜,下一个瞬间,陡然发力,布满泥浆的战靴与地面间摩擦出刺耳声响,而后,一腔积蓄已久的怒意从胸中倾泻而出,伴随着一声狂吼,身子腾入半空,借着助跑和转身所产生的巨大力道,一记鞭腿扫向朱瑾瑜的腰腹间。

    朱瑾瑜一动不动,只在那战靴快要触及自己的时候,才突然提肘猛地击向那靴面,铛地一声金铁交鸣声,他便意识到这头领人物脚上的军用战靴应该是特制的,鞋面上镶嵌着一层钢板,刚刚便是自己的金属拳套与那钢板相击,反震的力道几乎让他半条胳膊都痛麻不已。

    一击被挡下后,那人再次扭腰转身,一个极漂亮的飞旋后,一记旋风腿直取朱瑾瑜的面门。这一次朱瑾瑜不再硬接,后撤一步,躲过那攻势凌厉的一腿,而后突然间欺近,抓住那人的衣领一记过肩摔便将那人甩出去。那人身法灵法,在半空中弯曲了身体,伸手在地上微微一撑,便又再次站稳了身形。

    那人带来的三名手下似乎早就知道头领会与朱瑾瑜单挑,只是谨慎地把守住了朱瑾瑜可能逃窜的几个方位,抱胸而立,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人交手。

    朱瑾瑜此时也不敢大意了,他看得出来,这男子应该是自幼习武的,而且一招一式都极为实用,显然也是上过战场的,论搏击的综合实力,一定在自己之上,只是这人此时饱含着怒意出手,情绪失控,才会在一开始的交锋中两次错失良机。

    “一群匪类,死有余辜!”朱瑾瑜嘴角含笑,说出了八个字。

    果然,这句话一说,那头领模样的男子目眦欲裂,也不讲什么策略招数了,如同疯了一般地冲上来死缠烂打,因为失了方寸,很快脸上、胸口和肩膀都吃了朱瑾瑜几记重拳,鲜血从嘴角流淌下来,整个人却如同从九幽地狱里走出来的魔神一般,疯狂地与朱瑾瑜战作一团。

    朱瑾瑜是占了上风的,但是他却是真正焦急的那个,因为除了这个“疯子”外,旁边还有三个对手虎视眈眈,而且以他对眼前这人的判断,若不是自己使了计让那人心神失守,怕是这会儿自己才是落在下风的那个。

    轰!朱瑾瑜的胸口终于也挨了一拳,喉咙微微一甜,却还是生生压住了胸口涌上来的气血,用两臂锁住了对手进攻自己的路线,但那没有丝毫装备保护的血肉拳头就这样一记一记地击打在他的小臂上,钻心的巨痛让他一时间咬紧了牙关,终于打到一丝喘息的机会时,他抬起一腿踹在那人的小腹上,竟生生地将那人踹飞出去。但那魔神一般的疯子又从地上爬了起来,如同不要命一般地冲上来。

    朱瑾瑜知道自己不能再恋战了,掏出腰后的手枪对付了那疯子的脑袋便是一枪。

    砰地一声巨响打破了夜间小路上的静谧,旁边的三人也吓了一跳,有两人几乎在枪响时同时从身后掏枪,另一人却奔向那头领。

    朱瑾瑜想都没想,在地上打个滚,朝着那两名持枪人的方向开了两枪,吓得那两人也连忙寻找掩体,而同时他已经飞快窜自己的车内,不顾那砰砰打来的子弹,发动引擎,一脚油门便冲向那刚刚挨了一枪却一直没倒下的疯魔神一般的男人。

    那人捂着脑袋的一侧弯着身子,眼看便要被朱瑾瑜撞飞出去,他的一名手下冲上来将他狠狠推开,自己却被朱瑾瑜的车直接撞飞出去。

    “阿四!”持枪的两人同时惊呼一声,而后怒极开枪,雨点般的子弹朝着朱瑾瑜的车打过来,将后车窗的玻璃打得支离破碎,但他车速极快,冲向对方停在对面拦住道路的轿车,原本双向两车道的道路狭窄,车横在路中间朱瑾瑜是定然过不去的,但此时他一脚将油门深踩到底,那车头轰地一声狠狠撞击在对方的车尾上,生生被他撞出一条通道,而后在刺耳的刹车声和轰鸣的引擎声中绝尘而去。

    “阿大!”一名手下连忙上来检查那头领的伤势,另一人则去查看刚刚被撞飞的同伴。

    子弹打碎了那头领一半的耳朵,此时半边耳朵正泊泊流着鲜血,抬起头的时候,他看向汽车消失的方向,咬牙切齿道:“朱瑾瑜,我一定会让你们血债血偿!”

    “阿大,阿四不行了!”那边传来同伴的呼唤声,两人连忙飞奔过去,却见那刚刚救了头领一命的阿四口中正不停地往外涌着鲜血,一侧白森森的腿骨已经暴露在空气中,显然是受伤极重了。

    “阿……阿大,小四不……不能跟你们一起……一起替大家报仇了,你们……你们一定要……一定要……”还没等他说完,气息便突然变得粗重起来,而后气息逐渐转弱,两眼中的光茫也缓缓消散。

    那半侧脸都是血污的头领宛若魔神,那眼神几乎能吃人一般,伸手帮阿四合上眼睛,沉声道:“阿四你放心,你爹爹娘亲还有婆姨孩子的仇,老大一定会帮你们报,他杀我们一人,我便杀他们十人!”

    “阿大,这里不能久留,你也受了伤,得处理!”一名同伴劝道。

    “把阿四的尸体带上,桑格村的人就该埋在桑格村里!”被称为阿大的头领沉声吩咐道,“走,从长计议!”

    短暂的伤感后,阿大带着两人和阿四的实体迅速上车离开,过了一会儿,才有人从一旁的建筑高处现出身形,拿着手机道:“朱瑾瑜受了伤,但不严重,朱阿大死了一名手下,如果算上医院里的那两个,他应该还有四名手下可以差遣。”

    电话里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拢共五个人,差得有点儿大啊,不是说他在边境上有一个加强连的人手吗?”

    那高大建筑上,郑天狼微笑道:“三叔,边境那边都是靠实力说话的,他要是把人都带出来,就算报了仇,怕是边境上再也没了他们的位置了。”

    电话那边的人嗯了一声道:“那里头的竞争的确出乎想象的激烈,只是五个人实在是少得可怜,我们在那儿不是还有人手吗,稍微运作一下,再给朱阿大送些人来,不然就这几个人几条枪,还不够人家一口,那就太没意思了。”

    郑天狼笑着点头道:“是还有些人手,我来安排。”

    挂了电话,他站在那处楼顶,微笑看向那些人消失的方向,他的实力也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虽然距离全盛时期还有些差距,但帮三叔做些跑跑腿的事情,总还是得心应手的。

    入了夜,附近唯一的一家烧烤店便热闹了起来。周边都是高端楼盘,谁都觉得住着那些动辄几千万豪宅的人是不会跑来这种小店里撸串,可这家烧烤店一到晚上倒生意奇好,坐在里头的多数都是穿着古驰人字拖阿玛尼短裤的富人。

    胡晴飔很喜欢这种喧闹中闻着孜然和啤酒麦香的感觉。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都是在别人的摆布中度过的,毕业后找工作时终于尊重了一回自己的内心,之后便越发喜欢这种带着浓郁小市民气息的平民生活。

    虽然喜欢,但还不至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她拿着钢钎子吃烤串时,仍旧小心翼翼,丝毫不失大家闺秀的气质。

    只是她已经吃完了十根羊肉,小腹都已经微微鼓起时,她等的人还没有来。

    她看一眼手机,有几个未接电话,但那都是家里打来的,她没接,因为接了无非还是那些辞职一类的劝说,到最后又免不了一场不愉快,如今父母年纪也大了,她不想跟他们发生争执,但也不想自己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人打扰了。

    她觉得现在这样很好,有份喜欢的工作,有个温暖的家,还有一位很有意思的契约老公。

    一辆车停在了烧烤店的门口,车头已经撞得惨不忍睹,隔着玻璃,她看了一眼车牌,而后陡然皱眉,放下手中的钢钎,快步迎了出去。

    她打开车门,便看到一张喘息着还在冲她笑着的脸庞:“对不起,我迟到了,路上有些事情耽搁了。”

    眼泪陡然在眼眶里打转,她看向满脸血污的男人,拿出手机便要打120,却被朱瑾瑜将手机抽了过去。

    “不能报警!”他冲她笑了笑。

    胡晴飔张了张嘴,而后徒然擦掉眼泪道:“回家!”

    他留念看了一眼那烧烤店:“不吃了?”

    她故作嗔怒道:“这样怎么吃?回去先给你处理伤口,叫外卖吧!”

    朱瑾瑜微笑点头:“好咧,媳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