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案件审理(二)
既然墨子柒让他将以往的经历都说出来,那阮小六便不再隐瞒。 期间,他从亲妹妹被卖开始,逐步从离家后被梅姐收留,在员外家打工,周围同伴逐渐消失,到他跟踪马车的过程说得清清楚楚,期间甚至将员外家怎样坑杀的伙伴都描绘了出来。 而后,阮小六是怎样偷偷潜入员外家的,怎样偷吃了“宝物”,为什么将孩子转交他人,又为何前来梅城,怎样前往乱葬岗找寻到亲妹妹的尸体,又用了什么办法潜入绣春楼刺杀秦老板,也在当堂逐一阐述了出来。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向来都有几分道理。 秦老板、阮小六都是当局者,而墨子柒、卜衣候与外面的围观百姓,则是旁观者。 他们看事情,通常像是听故事,而阮小六这则故事,有头有尾,显然可信度较高。 可县衙是个讲证据的地方,讲故事并不会让人信任你 “听你此言,整件事情的开端与结尾,你是受害者,而秦老板和那个员外,则是加害别人的恶人?”墨子柒梳理着阮小六故事的思路,随即余光扫了眼座上的秦老板问道。 “墨大人!梅城县衙不能以一个故事给人定罪吧!” 卜衣候虽然知道阮小六的身上有不少秘密,但也没想到他竟然将所有的事情都坦白了出来,很明显他根本便没打算活着离开。 但若是秦家因为此事被牵连,自己非但得不到好处,反而还极易被人拖下水。 不论怎么说,都不能让整件事情向刺杀与拐卖孩童以外的情况发展 “你的意思是我办案不讲证据?” “呵呵,墨大人恐怕误会了,下官的意思是,咱们断案必须讲证据,有了证据您才能相信他所说的话,才可能推翻目前刺杀与拐卖两起案子。” “嗯没错,有葛仵作在场,咱们不怕没有证据。” 墨子柒盯着卜衣侯笑了笑,随即便唤人将阮小六妹妹的尸身抬了出来,并在四周做好的遮挡,以避免其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墨大人,您说说,有什么证据这人是秦老板杀的?” 卜衣候不是仵作出身,他凑上来瞥了一眼,自然看不出来什么门道,而“哥布林”瞧了眼,则微微皱眉,回头朝着墨子柒问道“是什么人会对一个孩子做这么残忍的事?” “葛仵作既然有疑问,何不亲自查验一下?” 其实墨子柒有些私心,若是自己当着人家的面说问题,那极有可能会被人驳回,甚至当众出丑,而若是让这位仵作先行查验,则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证据录入。 在所有证据都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哥布林”虽是仵作,但在案件审理与推断方面,却未必知道哪些需要隐瞒,而哪些可以公布于众。 如此,墨子柒便掌握了先机和整起案件的主导权。 “哥布林”知道墨子柒的想法,可现场只有自己一位名正言顺的仵作,他即便不想看,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当然,他心里也清楚,如果自己找出来的线索少了,墨子柒可能借题发挥,让自己的仵作名声受到影响,而若是提供的线索多了,恐怕也会对秦老板不利。 不过,既然秦家人对自己有隐瞒,并未如实交代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那么“哥布林”其实也不必急于为他们开脱,更何况没多少人知道,“哥布林”平生最看不起的便是对女人和孩子下手的恶人。 如果整起案件真的是秦老板在作怪,那很不巧,他把葛仵作两个忌讳都犯了。 “来人,将我的包裹带来!” “哥布林”没有啰嗦,直接朝着最近的衙役喊道,随后往起袖子,却看到卜衣候皱眉盯着自己,并且那表情很奇怪。 显然,卜衣候不相信“哥布林”,因为他也明白墨子柒的用意,而“哥布林”成名已久,若是当真为了一笔不义之财,将自己的名声赔进去,肯定也不现实。 “葛大人!您可要仔细查验,千万别漏掉什么不该漏的!” “下官在仵作的位置上待了二十余年,无需卜大人提醒。” “哥布林”话落,见自己的包裹被人取来,随即便解开了绳索,将其中十三柄形色各异的刀刃展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而后他又拆开一坛酒的泥封,将其围着尸体撒了一圈,又插上三根朱红色的香,含好口檀,才朝着尸体施了一礼。 “姑娘,稍后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相比较“哥布林”而言,墨子柒在验尸方面明显是业余的,这不单是验尸方法的差距,也是二者规矩和仪式上的差距。 墨子柒心中暗自感叹一声,便陪同其他人等着“哥布林”的查验结果。 当然,她心里也在祈祷,祈祷着他的推论与自己相差不远 “看得出来,墨大人采用了蒸尸法,时间与火候控制的不错,没有对尸身造成太大损伤,所以如今仍有较多的线索可以查验。” “这孩子在活着的时候,没少遭罪,身上受棍伤十余处,鞭伤十余处,身体多处骨裂与骨折,并且在受伤后,用了些常见的草药敷了伤口,所以说这孩子被人打成了残疾也不为过。” “从衣料和骨茬缝隙中可以看到泥土,土质偏黑,质地松软,其中隐约有血和泥土混合,可知在孩子去世短时间内,便被丢弃在了乱葬岗,因此才会有此种泥块出现。” “从脖颈处来看,斩首所用刀具应为重兵器,刃长却并不锋利,所以应该是用来经常砍骨头的刀具,而从骨茬中可见些许兵刃碎屑,可知此刀刃硬脊软,并非屠户常用的砍刀。” “相反,这种刀应该是专门用来打斗的,为避免刀身过硬而折断,才有了这种设计。” “所以,可推断斩首刀刃为战争期间常用的斩马刀或朴刀,此种刀只有官家或有江湖背景的人才会有,寻常人家绝对见不到。” “另外,从肘、膝部位可知,尸体处理期间曾有拖拽痕迹,以致骨骼上略有擦痕。” “从擦痕来看,摩擦痕迹深度相似,可见并非土地、泥地、砂石地,相反应该是由大块砖石铺设而成的场地,而摩擦痕迹内并无地面碎屑,仅有点灰尘集聚在内,可见地面较硬,骨骼无法对其造成损伤,由此可知凶杀现场铺设的应该是青石地面。” “这种地面成本虽然不高,但若是大范围敷设,也只有乡绅富商才能做到。” 。